藝術療癒陪伴志工

  • 花蓮縣希望之光身心靈健康促進協會
  • 陪伴志工
  • 長者
  • 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博愛街325號
  • 0928875446
  • 2 位

服務內容

這是一段以創作為媒介的自我探索旅程
重視的是「過程」,不是結果

在畫筆與顏料之間
有些故事正在被慢慢表達
你不需要替長者「完成作品」
僅是陪伴與觀察,一起把過程走完

你可以做的事
▶ 陪伴中高齡者進行藝術創作
▶ 協助準備器材與顏料
▶ 觀察創作歷程與變化
▶ 在旁支持,但不過度介入

(讓創作過程保持自由與原始表達)

我們希望你具備的特質
▶ 對藝術創作或表達有興趣
▶ 願意以觀察,代替主導或教學
▶ 具基本溝通與陪伴能力
▶ 尊重每個人的創作歷程

(有藝術/人文/心理學相關背景或經驗尤佳)

※ 期待先試做 1–2 週,後續再討論是否正式合作

參與後你可能會感受到
▶ 看見不同的創作與表達方式
▶ 練習「陪伴而不干預」的能力
▶ 理解藝術、情緒與自我之間的連結
▶ 累積人文、同理與觀察經驗

這不是要教畫畫的工作
而是一起在創作裡,理解每個人的節奏

只要在場,就已經是一種支持 🎨
如果你願意尊重且帶著開放的心,這裡會很適合你~

需求時間

6/29 起(一)19:00-21:00
每週一,為期 12 週
期待可全程參與(可彈性1~2週)

單位簡介

花蓮縣希望之光身心靈健康促進協會是一個提供身心靈健康促進服務的社會團體。 - 社區服務據點活動: 提供健康促進、餐飲服務、關懷訪視及電話問安等服務。 - 親子活動: 舉辦親子烘焙等活動,讓孩子們練習分工合作、專注及相互提醒。 - 青少年活動: 針對10至18歲青少年設計暑期活動,包含靜態藝術創作與動態團體活動,以幫助他們表達情緒、建立自信、練習合作。 - 親職支持講座: 提供家長相關講座,以支持其與孩子共同成長。

更新日期:2025.4.18

歡迎您使用「一起夢想志工媒合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在使用本平台服務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平台的免責聲明宣告。

本平台有權利隨時修改或變更本使用條款之內容,修正後的內容會直接更新在網站上,不另行主動告知,建議每次使用本平台服務前都務必仔細閱讀本平台的免責聲明,當您持續使用本平台服務時,將視作您同意當下本平台之免責聲明。基於上述原則,本平台聲明如下:

一、由於資訊科技、醫學科技、衛生醫療法規、民生經濟發展更新頻繁,因此本平台無法保證內容資訊的即時及完整正確性,故本平台內容僅作參考用途。本平台亦有權隨時刪除、暫停或編輯本平台所登載之各項資料,以維護本平台之權益。

二、您可能因為使用本平台而選擇使用超連結或其他的連結方式,連接至第三方或其他機構所提供的網頁,但這些非本平台網域之網頁並不是由本平台所控制或管理,第三方或其他機構所提供的網頁可能涉及法律上之特許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勸募之行為。本平台不會對這些網頁所顯示的資訊或內容作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您有義務自行查證第三方之資格。

三、在任何情況下,本平台不負擔您因不符合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不能使用本平台服務時有關而產生的損害賠償(包含間接的、直接的、附加引起的、懲罰性、任何形式的損失和損害賠償)。本平台無法擔保網站使用的結果符合您的期待與需求。

四、請留意本平台的運營僅基於平台中立之理念提供服務,不會對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責任。本平台不會對使用或任何人士使用本網頁而引致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電腦病毒、系統固障、資料損失)承擔任何賠償。

五、本平台所使用或引用的文字、商邊、圖片等不限型式之著作權、創作權及其他權利,都屬於其對應提供者或權利所有者的財產,除法令別有規定外,非經權利所有權者之同意或授權,不得任意有償或無償重製、編輯、轉貼引用或其它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請留意您在使用本平台的同時可能會像本平台或您所指定的對象提供相當的文字與內容,包含由使用者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的資訊、資料、文字、軟體、音樂、音訊、照片、圖形、視訊、信息或其他資料,本平台不對使用者上傳的任何內容負有審查責任,當您公開散布這些內容時,您應對您所發表的內容自行負責。

六、您明確瞭解並同意以下規定:

(一)使用者於採用本服務所提供之資料前,應自行判斷、評估並自負風險,就該資料之正確性或可信性等,本平台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二)使用者不得向本平台主張,經由本服務而受贈、購買或因任何法律關係而取得之任何資料、服務、產品或其他資訊,未符合其要求或期望。

(三)本平台不擔保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四)您自本平台或經由本服務所取得之資訊和建議,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均不構成本服務之保證。

七、使用者經由本服務所為之行為,本平台有權拒絕其為之、移除相關內容或停止使用者之部分或所有權限。在任何情況下,本平台均不為任何張貼內容負責,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錯誤或遺漏,以及經由本服務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而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八、使用者於本服務所為之行為,基於下列情形,本平台得於合理範圍內,將其內容加以保存或揭露:

  1. 基於法令之規定。
  2. 為執行本服務條款。
  3. 經第三人提出相關證據主張侵權。
  4. 其他為保護本平台、使用者及公眾之權利、財產或安全之情形。

九、任何使用者因違反本平台之使用條款或本項責任聲明,致本平台受有損害或致法律上之訴追時,願負一切法律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更新日期:2025.4.18

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 (下稱本會) ,透過營運「一起夢想志工媒合
平台)」,邀請您參與本服務。本服務可能會需要向您取得個人資料,用以處理您的志工申請與活動參與程序,為此,本平台依法向您踐行以下告知內容:

一、蒐集機關名稱: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

二、蒐集之目的:限使用於志工媒合服務、內部管理、會務活動與訊息通知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個人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會運營之期間內有效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

六、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及方式:本會為完成蒐集目的所必須之對象。 前述對象,包含本會之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與本中心業務往來之機關(構)與本會所支援之微型社福單位。 方式:以紙本、電腦、電話、電子郵件等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

七、本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訊。於此前提下,您同意本會得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以提供資訊或服務,而您可依法得就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向本會請求查詢、閱覽、提供複本、補充或更正、停止及刪除。

 

您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惟請注意在資訊為提供充分的情況下,本會有權拒絕您的申請或中止提供本平台所提供之服務。

更新日期:2025.4.18

「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下稱本協會)」,透過建立及營運「一起夢想志工媒合
平台(下稱本平台)」,免費提供志工資源供需媒合服務,開放有意願投入微型社福單位進行志工服務者,透過本平台搜尋志工需求。

報名志工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開始申請即表示您已同意以下【志工使用條款】:

志工義務

透過「本平台媒合之志工(下稱志工)」應有以下之義務:

  1. 遵守微型社福單位(下稱單位)訂定之規章。
  2. 參與單位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3. 服務時,竭盡本人知能,完成交付任務。
  4. 遵守志工服務的工作內容與時間的要求,因故無法到班時,應提前告知,以便單位另作安排。
  5. 服務時,應尊重服務對象之權利,不得要求或接受服務對象所提供之任何報酬,亦不得有涉及商業、政治、宗教或其他干擾他人的行為。
  6. 服務時,若受到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施行違法行為或疑慮,例如暴力、騷擾等,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回報本協會進行檢舉。
  7. 應妥善保管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供之資源與服務對象個資資訊。

 

法律責任

  1. 使用本平台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之規定及相關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中華民國管轄領域外以外之使用者亦應遵守所屬國家或地方之法令,不得基於非法之目的或以任何非法之方法使用本平台之服務,亦不得利用本平台之服務侵害他人權益以及為違法或不當之行為,否則本平台有權立刻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2. 若您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輔助人、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輔助人、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又您於成年或取得完全行為能力之前,在您使用本平台服務的一切行為時,您必須確認並對本協會擔保您已經取得您的法定代理人必要的同意。
  3. 若您發生以下情事,本平台有權即刻終止服務,並應由單位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 妨礙服務單位之聲譽
  2. 對服務單位或服務對象有不當行為 (辱罵、騷擾、發生暴力行為或衝突...等) 
  3. 偷竊或侵占服務單位之財物、公物或受捐贈之物品
  4. 其他可能涉及違法或違背公序良俗之行為
  1. 若志工依照單位之指示進行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由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之單位對志工有求償權。本平台不負擔任何志工服務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2. 對於服務上所知悉、或偶然得知之服務對象個人資料、隱私及單位業務資料等,絕對保守秘密,不得以口頭、文字、電子文件或其他方式洩漏或公開。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各項公務機密維護規定,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規範。如有違誤,應負法律上責任;服務結束後亦同。

 

權利擔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任何條款的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效力。
  2. 無論您所在地域是否於中華民國管轄領域內,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其他未盡事項,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解釋以及處理。
  3. 如遇有爭議,您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